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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

 

計畫名稱

申請資格條件

申請時間

預定錄取人數

獎學金(預定)

繳交文件

 

日本

交流

協會

短期

交換

留學

生獎

學金

 

(1) 每年4月到8月期間之內赴日留學之學生。

(2)留學期間為3個月以上1年未滿之學生。

(3)基於學生交換協議,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。

(4)在校成績優良,且前一年度(民國97學年度)之在校「成績評價係數」為2.30以上者。

(5)基於經濟理由,無法自費留學者。

(6)結束日本交換留學後,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。

(7)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(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)

(8)過去未曾利用本獎學金及「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(JASSO)」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,或曾利用本獎學金及該制度交換留學後,歸國已滿3年者。

(9)不重複領取其他團體機關有關留日獎學金之學生。

申請開始時間大約在前年的十月中至十一月中。

: 申請2010年第一期獎學金、申請時間為2009/10/092009/11/13截止

 

合格通知大約在同年十二月中旬送出。

: 申請2010年第一期獎學金、合格通知為2009/12月中旬送出

 

 

30

(1)獎學金:80000日幣(每月)

(2)留學準備金:80000日幣

※赴日後連同第一個月的獎學金一起支付,限一次。

 

(3)獎學金等支付期間:

20109月至20113月之間,最多可申請支付6個月。

(1)日本交流協會短期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

(2)大學所有學年度成績證明一份

※必須為最近3個月內向校方申請之成績證明文件

(3)個人推薦書

(4)回郵明信片一張

(5)日本交換大學或交換系所之交換許可書(入學許可書或受入證明亦可)文件影本一份。教授個人同意書或電子信件影本等,概不接受。

(6)上述交換學生申請文件(①~⑤)之影本?nbsp; 各一份。申請學生請備妥①~⑤資料後,向學校此項業務承辦單位提出。

1.6.部分請用日文或英文填寫。

 

(1) 每年9月到隔年1月期間之內赴日留學之學生。

(2)留學期間為3個月以上1年未滿之學生。

(3)基於學生交換協議,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。

(4)在校成績優良,且前一年度(民國97學年度)之在校「成績評價係數」為2.30以上者。

(5)基於經濟理由,無法自費留學者。

(6)結束日本交換留學後,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。

(7)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(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)

(8)過去未曾利用本獎學金及「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(JASSO)」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,或曾利用本獎學金及該制度交換留學後,歸國已滿3年者。

(9)不重複領取其他團體機關有關留日獎學金之學生。

申請開始時間大約在每年的三月底至五月中。

: 申請2010年第二期獎學金、申請時間為2010/03/262010/05/14截止

 

合格通知大約在同年六月底送出。

: 申請2010年第二期獎學金、合格通知為2010/6月下旬送出

 

30

(1)獎學金:80000日幣(每月)

(2)留學準備金80000日幣

※赴日後連同第一個月的獎學金一起支付,限一次。

 

(3)獎學金等支付期間:

20109月至20113月之間,最多可申請支付6個月。

 

(1)日本交流協會短期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

(2)大學所有學年度成績證明一份

※必須為最近3個月內向校方申請之成績證明文件

(3)個人推薦書

(4)回郵明信片一張

(5)日本交換大學或交換系所之交換許可書(入學許可書或受入證明亦可)文件影本一份。教授個人同意書或電子信件影本等,概不接受。

(6) 上述交換學生申請文件(①~⑤)之影本各一份。申請學生請備妥①~⑤資料後,向學校此項業務承辦單位提出。

1.6.部分請用日文或英文填寫。

 

2010第二期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參考資料:

申請簡章 成績評價係數換算表(附件1) 申請表(表格1) 推薦書(表格2-1) 申請者推薦一覽表(表格2-2) 個人推薦書(表格3) 謝絕採用申請書(表格4) 留學狀況報告書(表格5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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