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
計畫名稱 |
申請資格條件 |
申請時間 |
預定錄取人數 |
獎學金內容(預定) |
繳交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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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 交流 協會 短期 交換 留學 生獎 學金 |
第 一 期 |
(1) 每年4月到8月期間之內赴日留學之學生。 (2)留學期間為3個月以上1年未滿之學生。 (3)基於學生交換協議,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。 (4)在校成績優良,且前一年度(民國97學年度)之在校「成績評價係數」為2.30以上者。 (5)基於經濟理由,無法自費留學者。 (6)結束日本交換留學後,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。 (7)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(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)。 (8)過去未曾利用本獎學金及「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(JASSO)」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,或曾利用本獎學金及該制度交換留學後,歸國已滿3年者。 (9)不重複領取其他團體機關有關留日獎學金之學生。 |
申請開始時間大約在前年的十月中至十一月中。 例: 申請2010年第一期獎學金、申請時間為2009/10/09至2009/11/13截止
合格通知大約在同年十二月中旬送出。 例: 申請2010年第一期獎學金、合格通知為2009/12月中旬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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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30名 |
(1)獎學金:80、000日幣(每月) (2)留學準備金:80、000日幣 ※赴日後連同第一個月的獎學金一起支付,限一次。
(3)獎學金等支付期間: 於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之間,最多可申請支付6個月。 |
(1)日本交流協會短期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(2)大學所有學年度成績證明一份 ※必須為最近3個月內向校方申請之成績證明文件 (3)個人推薦書 (4)回郵明信片一張 (5)日本交換大學或交換系所之交換許可書(入學許可書或受入證明亦可)文件影本一份。教授個人同意書或電子信件影本等,概不接受。 (6)上述交換學生申請文件(①~⑤)之影本?nbsp; 各一份。申請學生請備妥①~⑤資料後,向學校此項業務承辦單位提出。 註 1.~6.部分請用日文或英文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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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二 期 |
(1) 每年9月到隔年1月期間之內赴日留學之學生。 (2)留學期間為3個月以上1年未滿之學生。 (3)基於學生交換協議,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。 (4)在校成績優良,且前一年度(民國97學年度)之在校「成績評價係數」為2.30以上者。 (5)基於經濟理由,無法自費留學者。 (6)結束日本交換留學後,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。 (7)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(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)。 (8)過去未曾利用本獎學金及「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(JASSO)」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,或曾利用本獎學金及該制度交換留學後,歸國已滿3年者。 (9)不重複領取其他團體機關有關留日獎學金之學生。 |
申請開始時間大約在每年的三月底至五月中。 例: 申請2010年第二期獎學金、申請時間為2010/03/26至2010/05/14截止
合格通知大約在同年六月底送出。 例: 申請2010年第二期獎學金、合格通知為2010/6月下旬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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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30名 |
(1)獎學金:80、000日幣(每月) (2)留學準備金:80、000日幣 ※赴日後連同第一個月的獎學金一起支付,限一次。
(3)獎學金等支付期間: 於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之間,最多可申請支付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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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日本交流協會短期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(2)大學所有學年度成績證明一份 ※必須為最近3個月內向校方申請之成績證明文件 (3)個人推薦書 (4)回郵明信片一張 (5)日本交換大學或交換系所之交換許可書(入學許可書或受入證明亦可)文件影本一份。教授個人同意書或電子信件影本等,概不接受。 (6) 上述交換學生申請文件(①~⑤)之影本各一份。申請學生請備妥①~⑤資料後,向學校此項業務承辦單位提出。 註 1.~6.部分請用日文或英文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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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第二期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參考資料: 申請簡章 成績評價係數換算表(附件1) 申請表(表格1) 推薦書(表格2-1) 申請者推薦一覽表(表格2-2) 個人推薦書(表格3) 謝絕採用申請書(表格4) 留學狀況報告書(表格5) |